王德文:紧盯问题护脱贫 创新机制重长效

2019年,新化县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标本兼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纪律保障。近日,新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德文接受了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专访。
问:今年在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新化县采取了哪些措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线索?
答:我们坚持“来源多元、分类规范、出口一致”的问题线索综合处理机制,主要从三方面发力,及时有效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一是县专治办统筹、各职能部门“主动查”。出台《新化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上访变下访”,主动“找米下锅”开展监督,每月将发现的问题按时移送县专治办。县专治办分类汇总,做到“一月一收集、一月一交办”。
二是开展村级财务问题整改、一季一督查、专项巡察“实地督”。扎实开展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大整改,针对历年来村级财务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深入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堵塞漏洞,切实规范。全县共调整账务183笔,问责136人,完善各项制度80项。有序开展“一季一督查”,年初制定专项治理考核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全年共督查145个村,发出整改通知157份,问责102人。开展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巡乡带村,结合扶贫领域信访情况,紧盯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严格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办结。巡察发现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内生动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297个,移交问题线索110条,反馈整改问题282个,立行立改6个。
三是借助信息技术采取“数据比”。县专治办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析,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15条。如,比对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数据,发现补助面积异常问题线索204条,核实处理41人;比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数据,发现重复享受扶贫政策问题线索22条,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32人。
问:新化县十分注重案件查办和退还群众资金,着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答:在专项治理中,我们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2019年1-11月全县立案2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组织处理193人,公开通报曝光54件103人。我们不仅让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违纪者受到应有的处理,还切实做好违规资金追缴清退工作,今年来共追缴违规资金565.38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65.86万元。一是坚持应缴尽缴,把违纪资金追缴作为案件查办的重要任务,确保足额及时追缴到位。二是坚持应退尽退,着力做好违纪资金清退的“后半篇”文章,对涉及群众个人的到户扶贫资金、涉农补贴资金和违规收取的资金,无论多少,坚持一分一厘如数退还。并要求清退单位及时报送相关退款凭据,防止假退、不退或少退,真正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感觉”“有收获”。仅“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中就退还群众资金246.65万元。
问:纵深推进专项治理中,新化县纪委监委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积累了哪些经验?
答: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打好“预防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挖掘红色名人事迹,发挥廉政文化基地辐射作用,积极推广我县“上梅红”微治理模式。积极宣讲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村财民理乡镇监管、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等内容,全县共开展宣讲活动1024场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防火墙”。我们相继出台《新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化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着力规范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检查、验收各流程。此外,还出台了《新化县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奖惩办法》《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扶贫队伍管理,突出“凡提必扶”选人用人导向。
三是点名道姓通报,强化“曝光台”。坚持一月一通报,对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求各相关乡镇及时将《案例通报》复印张贴于各村(居)务公开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通过“村村响”公开播报,真正体现“谁敢在扶贫问题上踩红线,就让他在群众面前现原形”的态度,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
问:除了完善传统的长效机制外,还有哪些创新的举措?
答:在创新机制上,今年8月以来,我们在炉观镇启动了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改革试点工作,在加强村级工程监管、规范村干部用权和标本兼治农村基层腐败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评审。为填补村级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决算评审空白,乡镇设5名兼职村级工程项目评审员,负责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评审。评审员由财政、审计部门授权并负责培训。该镇已独立完成预算、结算评审项目13个,核减24.98万元。
二是“四议两公开”施行年度决议制度。对计划实施的所有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四议”,年度内新增的项目由村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授权村民议事会决议。项目资金到位后,由村民议事会依据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发包方式,并将实施结果在下一次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
三是规范村级工程项目配套费用。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时,将实际发生的勘探设计费、监理费、评审费、资料打印费等必要费用,列入项目成本,有效规避了部分村干部因资金不足而违规操作犯错的可能。
问:现在,新化县脱贫摘帽已进入冲刺阶段,你们对脱贫摘帽后专项治理工作有什么思考?
答:今年虽是我县的脱贫摘帽年,但之后的路还很长,县纪委监委将继续聚焦扶贫领域,创新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再发力,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从精准监督上再发力。继续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突出的村级财务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村级财务大清查,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继续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医疗卫生、教育等事关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紧盯项目资金多的重点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和整治。
二是从制度规范上再发力。继续加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特别是要严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掐住“微腐败”的“七寸”。围绕村级工程和村级财务,继续推进炉观镇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改革性试点工作,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炉观模式”“新化模式”。
三是从案件查办上再发力。着力发现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蝇贪”“蚁贪”等典型案件,形成强烈震慑。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农村基层腐败案件“零容忍”。加大资金退还力度,坚决把“拔了的毛”还回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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