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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远伟:做实“精准监督”活 壮实“脱贫攻坚”果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11-25 15: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绥宁县纪委监委坚守职责定位,精准施策发力,持续挺纪亮剑,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护航脱贫攻坚,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绥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远伟接受了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专访。

  问:绥宁县在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有力有效的措施?

  答:一是压实初访,让“事事有回音”。今年初,我们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初信初访办理的规定》,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初信初访,自收到之日2个工作日内移送承办单位,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置方式、接谈实名举报人,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举报人反馈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同时,对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情况“每月一排位、每月一通报”,对信访举报件办结率排最后两位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1至10月,我县共受理初信初访72件,办结65件,办结率90.3%。二是提级办访,让信访件办结提速提质。对3起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可查性的重点信访举报,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确保查深、查透,提质提速。如,对反映东山乡双门村党员杨某某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提级办理,快速展开调查核实,杨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违纪资金14万元。三是挂牌督访,让“件件有着落”。对即将到期的信访问题线索,采取电话督导、现场督办,限期办结。对案结访未了的6起信访举报,由信访室会同审理室挂牌督办,进行“双审双查”,做到问题查处、责任追究、部门履职、信访答复审查“四到位”,同时压实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实行联合息访。四是化解难访,让信访件“清仓见底”。出台《关于开展“三多”信访举报“清淤”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筛选出的17件“三多”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建立“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做到“调查、处置、反馈、回访”四到位。1-10月,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86%,越级访同比下降86%,办结率100%。

  问:绥宁县在探索实施精准监督,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

  答:一是紧盯项目查监管。组织住建、发改、农业等部门,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461个扶贫项目开展专项清理,做到逐村、逐户、逐项目“三个不漏”,严查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共督促整改问题75个,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的30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二是紧盯资金查去向。围绕扶贫资金“从哪儿来”“到哪里去”,前移监督关口,从财政、审计、扶贫办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清查小组,对到村产业扶贫、农村公路和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专项清理,严查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共清查资金1.8亿元,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3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紧盯干部查作风。联合驻村办组建联点督战队伍,严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行为,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驻村工作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工作不力的53名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人员予以组织处理。四是紧盯政策查落实。聚焦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结合“一季一专题”9个专题治理,梳理扶贫领域11个方面68个具体问题,分类建立“一县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督促责任单位照“单”销号,确保扶贫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目前,6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善相关制度22个。1-10月,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82起,立案80件,查处4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9人,追缴资金456.73万元,清退资金114.68万元。

  问:绥宁县是深度贫困县,你们在督促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督扶贫产业,提升带贫水平。督促推行“三有三分四到村”的扶贫产业发展机制,在全县组建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219个,发展村级重点扶贫产业218个。督促组织部门建立“993861”综合服务体,力促农产品代销、健康守护、快递到家等社会服务精准入户。加强后续扶持政策监管,将全县376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就业、产业发展与搬迁安置一并谋划,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二是督稳岗拓岗,提升就业水平。紧盯稳就业、保就业,督促县人社部门推行“政府+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劳动力”四位一体的就业扶贫模式,促进贫困劳动力高质量就业与稳定就业;督促出台《绥宁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九项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有效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300多个,拓展建设扶贫车间22间,帮助28家企业复工复产,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26603人,企业稳岗率达到97%。三是督兜底保障,提升服务水平。督促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及时下发《绥宁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兜底户,无法就业的贫困户、边缘户,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降低医保报销起付线,提高低保金、增加低保指标,发放临时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今年以来,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84548人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资金19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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