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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遵庆:以“五查五治”监督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专访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贺遵庆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22-10-31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所作的报告、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监督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怀化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县一清单”监督、“一领域一专题”治理,护航乡村全面振兴。近日,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贺遵庆接受了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专访。

 

       问:作为全省曾经的脱贫攻坚主战场、现在的乡村振兴主阵地,怀化重点从哪几个方面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答:怀化是全域脱贫市,13个县市区中有4个重点县、1个示范县,占全省重点县、示范县近六分之一,为确保专项监督稳步推进,市纪委监委深入走访调研,认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落实滞后、人员思想懈怠等突出问题,对照省纪委监委4个方面工作重点,明确“五查五治”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共查处问题线索54件、处理7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4人,追缴资金448.58万元。一是查政策执行、治兑现空转。聚焦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严查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等问题。如,严肃查处某林业局产业办原主任未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致使企业虚报新建油茶面积,套取财政资金问题。二是查责任落实、治作风散漫。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作风问题“百日督查”行动,从严查处县乡村三级书记责任以及行业部门履行后盾帮扶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共抽查乡镇152个、村(社区)912个、驻村工作队759个,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作风问题157个,处理52人。三是查动态监测、治帮扶不力。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先后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情况监督检查、农村重点人群收入核查工作专项监督等,共查处相关问题48个,处理41人,督促市乡村振兴局制定《防返贫监测政策明白卡》“口袋书”。四是查资金流向、治基层“微腐败”。重点监督治理在各类帮扶资金中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五是查项目建设、治工程乱象。先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百日清查”行动、项目建设专项巡察等,严肃查处在项目中搞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借机敛财,违规参与、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共抽查项目3849个,查处问题线索22个,处理4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

       问: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怀化是如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稳步推进的?

       答:聚焦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责任落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一方面坚持“一起动手”形成合力。我们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牵引作用,健全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重点提示机制。把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示制度重要内容,每季度向市“四大家”领导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抄送县市区党委书记,市领导针对提示情况,赴联系县市区督导督办。二是定期会商机制。每月会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会商分析,调度当月工作情况、研判发现问题、下发工作提示,部署下月工作重点。目前,共发工作提示53期、提示重点事项143项,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三是清廉引领机制。立足清廉乡村建设,确定并培树一批清廉单元样本,以清廉建设引领乡村清廉新风。另一方面坚持“内部挖潜”协同高效。把乡村振兴监督作为纪委监委“一把手”工程,充分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力量,协同高效画好同心圆。一是创新两项模式。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联县联乡,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联乡联村的“上下双联”和县市区纪委常委联片负责,乡镇纪委分片交叉监督、“室组地”联动办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职能部门、乡村联动监督的“一体三联”监督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调研326次、指导案件查办或专项监督检查327次。二是实行季度预考核。每季度对市县两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预考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专题反馈会、情况通报等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实各项工作。目前,共开展预考核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8类问题。三是推动专项巡察。督促市委巡察办制定《市委提级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划(2022-2026)》,市县两级巡察部门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村(社区)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巡察,一届之内实现全覆盖。目前,共巡察村(社区)418个,发现各类问题684个,移送问题线索96个,处理20人,其中市本级巡察村(社区)25个,发现移送问题线索65个,已移送38个。

       问:下阶段,你们将从哪几个方面继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部署,特别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有关部署要求,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实抓细专项监督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强化监督压责任。统筹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问题移送机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监督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交叉互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政策、措施、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六个一批”促实效。重点监督一批地区部门,挂牌督办一批问题线索。坚持查案开路,直查直办一批重点案件,约谈问责一批重点人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一批突出问题,增强系统施治质效。三是清廉建设树新风。高质高效开展省级清廉乡村样本创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立足清廉乡村建设,确定并培树一批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大厅样本,以清廉建设引领乡村清廉新风。四是乡村治理夯基础。认真落实“四边”工作法,及时梳理、总结、挖掘专项监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固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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