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许灵: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加档提速” ——专访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许灵

涟源市纪委监委立足市情,以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方式,突出源头治理,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加档提速”。近日,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许灵接受了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专访。
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中涟源从哪些方面发力?
答:我们将专项监督与清廉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打出了一套提质增效“组合拳”,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一是细化监督清单。针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发放、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领域的难点、堵点和廉政风险点,我们紧盯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单位、执纪监督部门3大主体,动态调整监督清单,分区域分领域细化14项重点任务和50条工作措施,让专项监督“督什么”“谁来督”“督查谁”“怎么督”清晰明了。二是强化监督执纪。今年以来,联合市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两办”督查室开展了2轮大督查,发出督查通报7期;查处农村改厕、“一卡通”资金、粮食购销、“三资”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77起,党纪政务处分58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其中涉及乡村振兴领域7份,督促整改问题24个,督导召开民主生活会10次,推动健全完善制度7项。三是注重固本强基。将清廉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和“五美庭院”“秀美屋场”“美丽村庄”建设,推行“屋场会群众工作法”,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比如,今年就人居环境整治召开屋场会420余场次,解决问题280余个。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与“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两微”融合监督模式,健全“四议两公开”、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财民理乡镇监管、村民议事会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推动基层减负。针对村级“牌子多、填表难、迎检忙、负担重”等问题,我们持续跟进监督《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执行情况,督促全市村(社区)挂牌严格执行“3+1”政策,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村级组织“瘦身减牌”;同时开展村级统计报表清理,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建立“大督查”机制,将各自为阵的多部门监督检查,整合为协同联动的“大督查”。扎实推进违规摊派报刊任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市直部门、乡镇、邮政”等关键点,严肃查处4起典型案例。
问:在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方面,涟源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答:我们持续在增强监督协同性、有效性上探索实践,创新监督方式,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一是做实领导带队蹲点监督,实行“片区化”作战。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片区和督导乡镇制度,11名班子成员联系指导20个乡镇(街道)和1个高新区,各片区间建立交叉检查、联合办信办案、定期例会交流等工作制度,构建整体联动的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出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动“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若干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把主要时间、精力、工作安排下沉一线,走村入户了解实情,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班子成员带头包案领办“三多”信访件,通过带案下访、蹲点调研、对照监督清单逐项督导,推动了68件重点信访件和28起重点案件办理,帮助群众解决旱期饮水困难、异地搬迁不动产证办理等一批“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做细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开展“嵌入式”体检。针对派驻机构人员力量薄弱、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出台《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办法(试行)》,为派驻机构规范高效履职提供了操作指南;探索开展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工作,由各派驻机构分别入驻其非常驻的归口监督单位,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嵌入式”“零距离”贴身监督,着力破解“驻在一家、监督多家”的日常监督难题。三是做深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监督,进行 “CT式”扫描。积极探索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路径,制定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规范性文件3个,建立120人的巡村(社区)党组织人才库,建立纪检监察、审计、组织、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对7个乡镇14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推动立行立改21项、其中民生事项10项,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2次,移交问题线索17条,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2份。比如,巡察发现某街道大部分村存在滞留公益林资金的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和专项治理,该街道各村(社区)长期滞留的115万余元公益林资金,全部厘清权属发放到户。
问: 下一步,涟源在抓好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方面有何打算?
答:我们将聚焦“巩固”与“发展”两大方面,以“小切口”入手,以监测户、易地搬迁户、乡村振兴工作队“三类人群”为重点,督促建好“一道防线”、 配好一支队伍、开展一轮专项监督检查、推进一项试点,以“小单元”“大清廉”推进基层治理。一是督促建好“防返贫监测防线”。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督促主体与监管单位加强防返贫监测对象与民政救助对象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二是督促配优配齐乡村振兴工作队力量。督促各帮扶后盾单位选派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能吃苦接地气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选派、管理、培训、提升等工作机制。三是开展一轮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一轮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后续扶持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由市纪委牵头对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易地搬迁自查突出问题等开展一轮专项监督检查,做实“监督的再监督”。四是积极推进“村社分账”试点。结合“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项目建设,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五是以“小单元”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一切工作到支部”,探索村级集体“三资” 提级监督,进一步完善“涟源清廉单元”特色子系统,将优化营商环境和就业、产业、乡风乡貌等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明年“一县一清单”的重要内容,以“清廉乡村”建设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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