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林:以强有力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专访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军林

近年来,宁远县纪委监委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立足乡村振兴新实践,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军林接受了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专访。
问:宁远县纪委监委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责任落实上,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答:坚持把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瞄准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监督,着力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一是压实各方责任,突出政治监督。把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列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三纳入”,即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纳入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纳入“三定三比三创”赛马比拼活动,尤其是把乡村振兴作为赛马比拼分赛道,评选“骏马单位”“蜗牛单位”共12个。采取实地检查、交办整改、“回头”抽查、跟踪销号等方式,督促县乡村振兴部门梳理重点工作13项,发现交办问题42个,追责问责22人,其中严肃查处了县商务局驻禾亭镇大砠村、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驻棉花坪瑶族乡关塘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不住村等典型问题。二是紧扣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促进各类监督协同贯通、高效衔接。紧盯农村困难群体救助政策落实、基础设施项目实施、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一月(季)一专题”检查,先后对14个单位挂“黄牌”、1个单位挂“红牌”警示。结合“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35个,督促完善防返贫监测等各类制度28项。三是从严正风肃纪,突出靶向整治。深化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将督查考核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选人用人挂钩,开展专项督查186次,下发通报15期,约谈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6人次,撤换驻村工作队员3人。紧盯难题积案、普遍诉求和群众具体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县爱卫办“农村改厕”案、冒领社保五保资金案、五龙山瑶族乡工程项目质量问题案等,处理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清退上缴违规违纪资金336.34万元,退还群众108.16万元。
问:宁远县纪委监委在增强监督有效性上,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上来,以高质量监督保障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政策落实抓监督。对社保资金虚报冒领、惠农惠民政策优亲厚友、盘剥克扣、截留挪用等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查处社保资金冒领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5人、刑事立案5人,组织处理23人;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牵头追缴上万户社保资金2500余万元。二聚焦群众关切抓监督。用情化解信访矛盾、用力整治“微腐败”问题、用心护航便民政策落地。深入开展农村“三资”清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教育系统违规办学违规兼职取酬和违规招生等专项整治。“三资清理”发现问题13个,推动522个民生资金相关项目公示;追缴虚报冒领生态补偿和公益林资金资金105.17万元,得到省纪委监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组高度肯定;教育系统“三违规”专项整治活动立案7起15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550万元,保障乡村学生公平就学机会,赢得群众高度好评。三是聚焦政治巡察抓监督。先后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第三轮巡察,配合市委开展一轮提级巡察,重点聚焦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对4个县直单位、13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对27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或延伸巡察。截至目前,发现乡镇级问题174个、村级问题1489个,移交线索45条,巡察监督综合效应得到有效释放。
问:宁远县在织密乡村振兴“监督网”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答:不断丰富专项监督的形式和内涵,创新方式方法,补齐短板弱项,以全面发力监督保障有效衔接。一是健全基层监督机制。牵头出台《宁远县推行党务村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工作方案》,将月例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等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全县422个村(社区)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例会。目前,现场或通过“云直播”参与群众达16万人次。二是健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办理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动态清零和问题线索“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县纪委班子成员和属地党组织书记“双包案”化解机制,对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上提一级办理、精准高效办结。2021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涉及乡村振兴信访举报168件,通过领导包案,化解5年以上信访积案22件次。三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依法合规、紧扣实际、内容具体、界限清晰、操作性强”的思路和要求,今年4月出台《关于为敢于担当负责干部容错纠错的实施细则》,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按规定对1名干部予以从轻处理,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四是健全警示教育机制。对乡村振兴领域的典型案例,一律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通报曝光。2022年以来,共印发通报21期、典型案例37起。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清廉宁远建设为抓手,紧盯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大融合”“严基调”,提升监督精准度、覆盖度和震慑力,推动构建乡村振兴监督新格局,不断巩固深化专项监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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