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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督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限期交代问题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8-03-13 15: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组织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纪依法从轻处理……”近日,在石门县电视台、石门新闻网等媒体上可以看到这样一则通告。

  据悉,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日前,石门县纪委下发了《关于敦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的通知》,要求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的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在2018年3月30日前主动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如实交代有关情况。通知还明确,在规定期限内能向组织如实交代清楚有关情况,或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的,将依纪依法从轻处理,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或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将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据了解,为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晚报社、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在电视台、政府网站、石门信息报、石门手机报等媒体平台上发布通告,并设立了专门举报地点和举报电话。(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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