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桂东:首例监察委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4-23 17: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核算单中的医疗证号是我家的,这个我清楚,我们家公用一本新农合医疗证,一直是我在保管。但是这里面的资料全是假的,我孙女从出生10个月后就一直跟我生活,她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好,根本没有得脑瘫,我们家也没有人领过这3915.4元住院补偿款……”看到有人利用孙女的身份信息伪造住院收费收据、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单等资料骗取医保金,证人郭某愤恨不已。

    4月12日,桂东县监察委查处移送的该县原青山乡合管站审核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城乡医保基金一案由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查办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据悉,1月15日,县纪委监察委收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桂东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员李某涉嫌贪污罪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对李某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

    经查,李某在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县青山乡合管站审核员期间,购买61份虚假医学资料、住院发票等证明材料,利用职务之便将这61份虚假医学资料、住院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县青山乡合管站报账,共骗取城乡医保基金人民币346641.1元据为己有,用于家庭及个人生活开支。

    为探索构建监察委成立后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工作的有效机制,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就移送起诉环节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调查组、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以前纪委审查违纪问题终结后,涉嫌违法的先做出党政纪处分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需重新立案侦查,所有证据均需重新提取。现在,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这对依纪依法调查、取证提出更高的要求,涉嫌违法犯罪部分的调查结论、收集的证据都要经得起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庭审质证。”桂东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此案的成功移送,迈出了该县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后深度融合的重要一步,该案件的查办,对如何建立与县检察院案件衔接机制,保证移送顺畅、程序完备,以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有益的探索经验。(桂东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