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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解决扶贫领域执纪监督3个问题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5-02 08: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茶陵县纪委在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上,推行“一月一报告、月排名通报、例会”三大制度,破解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工作中的“不想查、不敢查、不会查”三大问题。

    推行一月一报告制度,着力解决纪检干部“不想查”的问题。每月20日前,该县17个乡镇纪委书记、8个派驻纪检组长必须将当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线索台账、上级交办件台账、案件办理台账上交县纪委,对办理的案件必须要有案情介绍、案件分析。

    推行月排名通报制,着力解决纪检干部“不敢查”的问题。县纪委专项整治办每月对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线索、案件查办、通报曝光等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排名,以此倒逼基层党委、纪委主动作为。今年一季度,该县基层纪检部门主动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5起,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4起。

    建立例会制度,着力解决“不会查”的问题。县纪委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例会,听取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上季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本季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及时掌握基层纪委履职情况,指导基层纪委办案,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成效。(茶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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