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三严”抓实扶贫领域工作作风

今年来,石门县围绕巩固脱贫成果、锁定摘帽目标,在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上多管齐下,真抓实干,持续精准发力,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县122个贫困村已脱贫121个,24428户77155人已脱贫,仅2296户5145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0.9%。
严格台账管理。建立“已脱贫户、年度预脱贫户、年度预脱贫但缺口较大的户、兜底户”四类台账,严格落实贫困户退出“三签字”制度,确保退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各级督查交办、信访举报的问题,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原则,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交办、逐一销号。目前,省委常态化督查组第三轮督查交办的29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督查督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多轮循回督查,紧盯脱贫攻坚中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驻村帮扶不到位、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扶贫专项督查7次,累计抽查贫困户4300余户、结对帮扶责任人850余人。
严格纪律约束。严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个一律”纪律要求,对在实施扶贫项目、发放扶贫资金过程中,发现项目不招标、围标串标,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以及职能部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一律立案查处,并追究村(居)党组织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联村乡镇干部、乡镇党政负责人的责任。2017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49件,组织处理849人,党纪政务处分13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追缴资金582万余元,下发通报20期,对78起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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