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光明行动”见真章 让“灯”亮在百姓心头

今年以来,吉首市扎实开展“光明行动”专项治理,通过清查摸底、检测维修、督办整改、责任追究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清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问题路灯”已全部整改到位,10933盏太阳能路灯亮灯率达100%,真正让百姓回家的路不在黑暗。
加强统一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成立“光明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数据摸排组、执纪审查组、质量清理组,出台《吉首市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督导整改,强化执纪审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及太阳能工作小组采取不定时下村督查的方式,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对违纪违规问题立案处理。
点对点整改,厘清政企职责。采取摸排、核实、整改的方式,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对工程资料、进度数据、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定时汇总,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保证问题整改效果。责任单位与中标企业形成合力,确保每盏故障灯能够检测维修到位。
强化通报曝光,深化源头治理。市纪委监委对整改阶段责任单位存在的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干部履职不力等问题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应,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太阳能路灯“亮起来”,加强后续管理维护“亮下去”,实行新项目统一管理报备,积极探索建立源头预防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太阳能路灯领域问题纠治的长效机制,让太阳能路灯真正“亮下去”,亮在百姓心头。
截至目前,吉首市共开展督查8次,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共下发专项通报2期,涉及单位8个、干部9人。全市“问题路灯”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亮灯率达到100%,整改阶段共立案2件2人,收缴违纪资金119.3万元。(吉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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