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村级财务大起底 扶贫整治再发力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张家界市 2018 年扶贫领域“百村财务清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永定区纪委监委聚焦村级集体“三资”、扶贫等收入是否规范,有无设立小金库、账外账、私分项目资金;民生与社会管理支出、民政救助资金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村干部在扶贫、涉农、民生等村级事务管理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滞留拖欠、盘剥克扣、贪污侵占等问题;财务报账程序是否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实; 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是否存在监管不严现象;脱贫攻坚乡村主体责任是否压实;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是否及时查实等七大方面问题,选派 100 名人员,组成 20 个清查小组,对全区 55 个行政村深入开展“村级财务清查”专项行动。
此次清查对全区 52 个脱贫攻坚出列村实施清查全覆盖。对清查中发现的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及时查处。对不配合、不主动、不认真开展“村级财务清查行动”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采用谈话函询、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对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来,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向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伸手”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深挖细查,严查快办,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 48 起,查处 71 人,组织处理 57 人,党纪政务处分 14 人,追缴违纪资金 105.15万元,退还群众 46.88万元。(永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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