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从严监管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显成效

近日,汝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发生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对该县土桥镇迳口村、三江口镇三江口瑶族村、南洞乡淇岭村的个别主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违纪违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了查处。2017年,汝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开工5004户,开工率为100%,竣工率为100%,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258.2%。
从严审定危改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以“建档立卡”中的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为首选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执行。在村民评议时,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彻底地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严格执行工程实施标准。建房选址要求选择在安全、坚固、生产生活比较方便和水、电、路通畅的地方,避免地质灾害多发地点。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资金进行定点连片建房。鼓励重点帮扶以村为中心建设“五保之家”。危改建房面积和标准都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
切实规范危改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对上级下达的危改补助资金,及时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上级配套资金不足部分实行全额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全部严格遵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村、乡、县三级审批,公示的程序,并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2017年,汝城县财政为全县5004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发放危改补助资金11144万元。
持续深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县农村危改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雁过拔毛”腐败现象,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公信力得到恢复,进一步凝聚了民心。2017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了4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党纪政纪处分5人,追回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6.66万元。(汝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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