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多措并举,让扶贫领域问题无所遁形

今年以来,株洲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要求和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精神,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聚焦“四个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项目管理实施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六大问题,紧盯乡科级及乡科级以下从事公务活动人员,严查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且涉及金额较大、违纪违规行为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开创“1+4”脱贫攻坚督导工作。该市提出“三率一度”和“基础工作、帮扶工作、政策落实、村容村貌整治”四项具体工作。通过查看资料,与贫困户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了解当前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本次督导实现了两个贫困县所有乡镇、所有贫困村全覆盖,并注重督导地处偏远、通达度差、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多、信访矛盾突出的村,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工作调度制度。每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和评估,汇总分析问题、交流工作情况、督促推动落实。二是工作报告制度。从5月份开始,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月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查处问题数量、类别和具体案例,建立清单和台账,做到对开展的工作情况清楚、数据准确。三是直查直办制度。市、县纪委监委抓住基层典型问题和案件进行直接查办。及时对问题线索集中梳理,结合有关规定提出分流意见,报专题会研究后,及时交纪检监察室按“四种形态”要求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四是问题线索发现制度。加大发现问题的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将巡察和监督检查延伸覆盖到村(社区)。进一步运用好信访举报平台,加强对相关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归类,及时提出处置意见。五是通报曝光制度。坚持通报是常态、不通报是例外的原则,对发生在扶贫领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让广大群众知晓发生在其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六是统筹推进制度。强化内部归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单独登记,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巡察机构在每轮巡察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到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纪检组严格督促监督,及时发现行业系统内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上报。
片区协作,凝聚合力。该市炎陵县以3个片区乡镇纪检监察协作站为平台,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片区协作站站长,整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力量,包片开展监督执纪,集中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紧盯脱贫攻坚主战场,创新形式维民利、解民难;实施“按季评星”,用典型引领创优争先。比如:今年6月1日至7日,炎陵县百名纪检干部分片区明察暗访驻村帮扶工作作风,突击检查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出勤和工作开展情况,对离岗脱岗、作风散漫、工作不实的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确保帮扶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严查快处,从严问责。建立扶贫问题核查“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办理、限期办结、严查快处。在全市推广炎陵县“全员办案,人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竞赛等先进工作方法,日常督查、交叉检查、专项巡察相结合,全面正风肃纪、扫黑除恶,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动扶贫“奶酪”行为。2018年1-6月,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7人,组织处理240人,追缴资金数92.6347万元,上交财政资金67.9728万元,清退群众资金24.6619万元。
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坚持把查纠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坚持每案必通报,做到“查群众身边问题,在群众身边曝光”,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1-6月,通报25期39件186人,公开曝光18次29件126人,以高频次曝光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强大震慑。(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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