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突出案件查处 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

今年以来,沅陵县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揽纪检监察工作全局,重拳出击,突出案件查处,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 。1至7月,全县共立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3件,处理198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158人,追缴资金67万余元,清退资金15.4万余元。
一是推行领导包案。积极开展“积案清零”行动,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纪委领导包案制度,对中央巡视组交办件、扶贫领域突出信访事项、可能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项等8类信访积案,明确到每一名县级领导和县纪委班子成员,确保包案办理责任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今年上半年,全体县级领导共包案52件,全部调查处理到位,其中立案查处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县纪委领导包案28件,目前已调查处理28件,其中立案查处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三是突出片区协作。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分散、能力不足等问题,积极推行片区协作制度,即将全县分成5个片区,由5个纪检监察室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升了基层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县乡镇纪委立案31件,同比增长107%。
三是强化直查直办。坚持上级交办件一律直查直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实行提级办理。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如,严肃查处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北溶乡落坪村截留灾后救助资金案,对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钟某等4名村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四是深化“一案双查”。沅陵县纪委监委坚持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沅陵县因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不力被问责立案查处30人。如:麻溪铺镇党委副书记李某、镇分管项目建设的政协联工委主任刘某、镇项目办工作人员颜某,在该镇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被县纪委监委问责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坚持公开曝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县共通报曝光7期49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形成了强大震慑,达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沅陵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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