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新宁:紧盯经济部门“三重点” 实施“特别”监督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13 10: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为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和“前哨”作用,新宁县在县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审计局、城投办等单位推行“廉洁机关自查自评月报表”,综合运用 “提醒式监督、备案式监督、督导式监督、专项检查式监督、节假日监督、回访式监督” 六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项目进行特别监督,要求各单位对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推动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落地生根。
    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监督。通过《廉洁机关建设自查自评月报表》,将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分解细化成十二项清单,要求每月对照检查,时刻提醒,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今年来,县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评审中心”,县发改局“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县异地扶贫搬迁联席办”“综合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县城投办(公司)“工程项目股”“资产经营股”“社会服务股”等与工程项目联系较多的岗位定期谈话提醒30多人次;对县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相关岗位负责人警示谈话或批评教育21人次,起到良好的教育和提醒作用。
    紧盯重点人员,从严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要求重点人员签订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书,压实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今年来,县纪委到各单位上廉政党课6场次,授课人数300多人;开展廉洁机关建设自查自评活动20余次。
    紧盯重点项目,实地监督。强化日常监督,要求监督单位将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告,将社会关注度高的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进行报告;同时,不定时深入项目实地,进行调查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求各项目定时报送项目进度和资金拔付情况,并实行报备。上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督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项目2个;督促县财政整合扶贫资金29858万元;监督县城投办(公司)拔付扶项目资金32467.83万元;督促县审计局审查工程项目36个,要求整改相关问题20条。(新宁县纪委监委   余达 雷山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