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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四个强化”持续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整治工作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28 08: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开福区采取“四个强化”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对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新进机关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组织完善、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已如实报告,但因客观原因仍未完成清理退出的国家公职人员,持续传导压力,加强跟踪督促,实行销号管理、动态监督,确保全部清退到位。
    二、强化线索核查。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巡察、受理举报及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新问题、新线索、新情况。区纪委多次与工商部门开展工商信息比对、核查,共查询全区科级领导及其配偶和子女约3500人次的工商信息,并建立数据库。全区各单位均建立了国家公职人员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数据库,做到应查尽查、查无遗漏。
    三、强化执纪问责。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案件,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高压态势。自去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对发现的17条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核查、整改,9人主动退出经营,5人作出情况说明并承诺整改,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且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四、强化结果运用。今年7月,开福区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制度,要求全区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人一档”要求,将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归入个人廉政档案中,实行归口管理,及时更新、补充完善,作为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的重要依据。(开福区纪委监委  黄永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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