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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五个“强化”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2 17: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为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常宁市纪委、监委依托五个“强化”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行动部署。自省、衡阳市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并下发了《常宁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方案》(常办发[2018]18号),聚焦“六大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巡察,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力开展扶贫领域作风整顿,促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打赢全市脱贫决胜战。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逐一”标准,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查看、所有扶贫对象逐一走访、所有扶贫资金逐一清理明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建立线索定期汇集、及时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有关职能作用。市专治办建立“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全年总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评估,督促查纠发现的问题,对工作推进、整治问题不力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问责。
    (三)强化集中整改,深入查找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衡阳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查摆、从严整改全市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精神,我市立即制定下发了《常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深入查摆问题,从严整改落实,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责任压实不到位、三走访三签字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等8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安排部署、全面整改、考核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整改,明确整改单位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督查落实、办结销号,对每个问题都要由牵头单位建立整改日志,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显著的整改成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四)强化线索排查,深挖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信访举报途径。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及时上传更新“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的“民生资金”“精准扶贫”“村级财务”等栏目内容,引导广大群众熟悉使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更广泛的群众监督。同时结合实际每季度开展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24个常态化联点督查组、8个常态化督查巡查组,深入一线精准掌握情况和发现问题。8月下旬,市委启动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对全市所有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巡察工作。截止目前,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0起,受理群众举报20起。
    (五)强化执纪问责,增强群众获得感。围绕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大数据比对发现的107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通过前期调查发现,我市存在29户有车或有房人员违规纳入贫困户问题,反映个别乡镇、村、工作队、帮扶人员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存在工作不细、核查不准、作风不实的问题。我市对29户贫困户所涉及村组干部、乡镇蹲点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54人,其中组织处理23人、党纪政纪处分31人。(常宁市纪委监委   廖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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