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多举措抓实扶贫领域巡视问题整改

近日,桂东县纪委对普乐镇文溪村支书郭某明、文书郭某洪套取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000元用于文溪村窑背组泉水井整修,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该县多举措抓实扶贫领域巡视问题整改的一个具体实例。
今年2月底至5月底,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桂东县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桂东县“脱贫攻坚有待加强”中“滞留拖欠、虚假套取、挤占挪用、‘雁过拔毛’现象较多”等问题。针对问题,该县制定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划分,明确了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组成调查组进行了优先核实、交办和处置,对郭某明冒领用资金改变用途的问题予以立案查处,处分2人,问责1人;对沤江镇侃大村老坑组贫困户邓某出现错评问题的驻村领导诫勉谈话问责,对侃大村支书周某书面检查问责;对某局结对帮扶的25户贫困户《扶贫工作手册》存在填写错误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书面检查问责。同时,该县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仅仅停留在单个问题的整改,而是举一反三,系统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以及通过督查检查、廉情访谈、资金返还、谈心谈话、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加大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查处、曝光力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12个乡镇(场)扶贫资金进行了检查;督促县财政局对扶贫资金项目责任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对各乡镇上缴国库的资金进行了对账;组织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自清自查工作以及相关情况监督检查。
截止到9月12日,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线索130条,立案29起,查处7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7人,问责48人,典型案例通报8期16起29人,追缴资金127.4625万元,返还群众资金30.79万元。 (桂东县纪委 陈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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