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43起

“大家快来看,有又一窝蛀虫被县纪委查了……”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时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副股长胡某、工作人员蔡某在负责民政资金的数据收集、审核、上报、录入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民政救助资金共计621560元。2018年6月,胡俊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7月,胡某、蔡某两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违法所得资金已全部收缴……”
“这群蝇贪太厚颜无耻了,连老百姓的救助资金也想贪,必须严惩……”
每个月下旬,颇受石门人民关注的“石门新闻网”上曝光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件后,引来群众和网友的点赞转发。
今年来,石门县纪委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严肃惩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以及作风问题的同时,注重发挥违规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每月至少下发一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规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同时,为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在“石门新闻网”、《石门信息》报上开设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除及时宣传我县及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外,对已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件进行再通报、再曝光。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该县纪委已下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13期,对43起典型问题、6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正风肃纪未有时。将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向党内、向社会公开曝光,既是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敬畏党纪国法,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挑纪律红线,也是提醒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监管职责。”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强调,“虽然石门县已顺利脱贫摘帽,但脱贫攻坚永远在路上,县纪委将为脱贫攻坚持续保驾护航,紧盯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发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以及扶贫工作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高压态势。”(石门县纪委监委 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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