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坚持扶贫领域案件“深挖细查”

“给予袁某凡、旷某真、刘某元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某英政务警告处分……真没有想到,6年前违规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事情,都被纪委查出来了,还处分4个人,看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是说说而已”一位村民在看到案例通报后说到。
今年以来,芦淞区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挖细查”,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线索来源,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确保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线索落实到位。突出信访举报“情报部”作用,通过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扶贫领域线索来源;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畅通反腐败“绿色通道”,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通报常态化。建立扶贫领域案件线索快速反应机制,针对涉及扶贫领域重要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包案”,主要领导“督办”、通过悬挂“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查办到位。
责任追究到位。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同时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村“两委”的“微腐败”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一案双查”,倒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通过严肃问责强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截止目前,通报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起5人。
力量整合到位。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推动“三转”向基层延伸,明确要求基层纪(工)委厘清职责,坚守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查处扶贫领域基层村“两委”腐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明确区纪委监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对8个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执纪审查业务进行指导,整合办案力量,形成上下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协调政法系统形成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的合力。(芦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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