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石峰区:四举措坚决遏制扶贫领域“微腐败”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0-12 14:5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石峰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对症下药,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拓宽“宣传面”。该区纪委监委结合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深入社区一线入户走访,把宣传扶贫政策、听取群众意见等工作延伸到户。在交通主干道、社区服务中心、人行天桥等地悬挂宣传标语58条,张贴巨幅海报48份,利用“石峰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送扶贫政策的宣传信息,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扶贫相关政策。
    深挖“线索源”。设立信箱、电话、网络、来信、来访“五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优化信访举报途径,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由该区纪委副书记带队,组成督查组沉下去,深入职能部门、村户一线就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顺着项目、资金走向找线索,顺着群众反映找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组织专人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回复当事人。对已落实的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深度核查,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新增项目资金,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复核和明察暗访。目前,发现在扶贫领域危房改造资金等方面的问题线索4条。
    建立“协作网”。该区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民政局、农村工作局、财政局、城建局等部门在扶贫领域的协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及时移送,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快查快办。同时,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线索排查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线索排查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此举,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流程,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合力。
    架起“高压线”。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扶贫领域出现的严重腐败案件、违纪问题频发或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的,坚持“一案三查”,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同时还追究部门监管责任。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生根。目前,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起,给予纪律处分4人,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3人。
(石峰区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