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扶贫领域严监管 提升群众获得感

“土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袁某公款旅游费用从扶贫资金中列支问题,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已追缴。”近日,汝城县纪委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再一次显示了该县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监管整治,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首先,推进村级监督检查全覆盖。在上年完成80个贫困村监督检查基础上,出台了《汝城县推进村级监督检查全覆盖实施方案》,列出基层党建、农村“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管理、村级事务公开等4类42种问题情形,逐步对全县137个非贫困村开展村级监督全覆盖。发挥一体化管理优势,由县纪委常委牵头分片包干,把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人员力量集中起来,分成4个片区工作组开展村级监督检查,并辐射到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排查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8件。
其次,强化对监管者的再监督。把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作为监督执纪、检查考核的重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对扶贫领域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立案14件。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分析,问责处理28名国家公职人员,追缴资金53.4862万元;针对项目资金、民生资金等监管问题,先后对77名乡镇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同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执纪之“利剑”斩断伸向群众的各种“黑手”,让群众对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加大违纪资金追缴和退还力度,今年1至9月,全县共追缴违纪资金239.2762万元,暂扣违纪资金201.529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16.0640万元。1月4日,在该县大坪镇南村村举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违纪资金清退仪式,将追缴的违纪资金131079元、29150元分别退还给镇财政和农户;4月18日,在该县土桥镇黎明村举办“雁过拔毛”式腐败违纪资金集中清退仪式,将追缴的40135元违规资金现场清退给126户农户,在干部群众中形成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普遍共识。(汝城县纪委监委 祝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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