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四个精准”护航精准扶贫

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桃源县纪委监委强化四项举措,精准发力,及时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各种违纪问题,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县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案件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违纪资金65.19万元。
精准摸排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针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以及各类项目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各乡镇、村和县直扶贫成员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受益主体进行专项巡察,通过建立精准发现的线索机制和发挥信访作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同其他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基层纪委作用,把监督探头伸到扶贫一线,做到对问题线索的精准发现。
精准问责追责。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进行严查快办,精准量纪、精准问责。对于违法的问题,精准调查。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倒逼责任落实,为扶贫工作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同时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的要求,在查处直接责任的同时,严格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精准警示教育。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村和涉农单位干部加强纪律教育,对扶贫领域干部进行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规、党纪的教育,做到无遗漏、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三次召开包括全县412个村居党支部书记参加的骨干大会,每一次会上均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宣读查处本县涉及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利用政府网站、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县内网络新媒体,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精准对标施策。制定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编印了《扶贫工作手册》,将扶贫各项政策发到村居干部和广大群众手中;制定了《桃源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桃源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桃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扶贫领域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多项管理和监督制度。(桃源县纪委监委 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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