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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三个优先” 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1-09 11: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查得好,作为村干部拦车打人,干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10月27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宝山社区原秘书蒋某军因吸食毒品、寻衅滋事被开除党籍,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消息在村里传开,群众一致拍手称快。
    “群众对村里的涉黑涉恶腐败深恶痛绝,因此对于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我们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永州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监督执纪监察的主攻方向和关键点。目前,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6个、立案33件、采取留置措施5人。
    为彻底查清和严惩“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市纪委监委成立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统筹协调,及时组织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为从根本上净化政治生态,凡是涉及‘保护伞’的腐败案件,重点问题优先查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市纪委监委负责人明确“三个优先”原则。市纪委监委展开“飓风”行动,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联系协调,完善相关线索移送机制。市纪委监委要求凡涉及到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线索问题,必须一条不漏的移交纪委、监委,否则一律作失职渎职论处。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举报投诉82件,全部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7月31日,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机关首次移送的16起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交办给了有关县区纪委,要求迅速调查核实处理。东安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移交的8个问题线索后,分4个小组对线索启动初核,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立案10人;在查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李卫林涉嫌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多次赴祁阳、江永、北京等地调查取证,获取证据。9月12日,经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李某林采取留置措施。一个月来,先后有道县公安、检察、法院和冷水滩区公安接连有涉案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
    “自今天起至2018年9月30日18时止,凡是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问题的,将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9月21日,道县“6.23专案”情况通报会上,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目前,全市共有18人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主动说明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对双牌县、回龙圩管理区相关领导进行约谈,责成东安县纪委监委对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不到位的1名派出所所长立案调查。祁阳县下达督办函9件,通报县直单位13个,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江华县对3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
    “蓝山县塔峰镇金银福村刘章文等3名党员因涉恶问题被开除党籍。”引起蓝山县党员干部对涉黑涉恶问题的集体反思。
    “感谢党和政府,把这个危害道县多年的借‘保护伞’从事高利贷的黑社会组织打掉了!”在看到黑恶势力头目黄长军及其“保护伞”相继被查处的报道后,一名群众激动地说。
     今年来,市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拔伞”纳入监督内容,1-9月全市共立案18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3人,前三季度全市涉纪信访同比下降19.8%。(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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