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推动“以案促改”向扶贫领域深度延伸

脱贫摘帽不等于甩手不干,不再关注脱贫群众。今年8月茶陵成功脱贫,在扶贫后时代,茶陵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推动以案促改向扶贫领域深度延伸。
以“案”为基础,更有说服力。精选当地扶贫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以逐案剖析、通报曝光、印发案例材料等方式公开案情,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把案发单位在扶贫领域中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盘剥克扣、抢占掠夺、截留私分强农惠民资金等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指导各镇街和职能部门查找问题和不足,查找岗位风险点。
以“促”为关键,更有针对性。建立了一月一报告制度,排名通报制度、例会制度,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时共享。同时,利用一对一结对帮扶的机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和纪法宣讲活动,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以“改”为目标,更有时效性。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与建立完善制度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各村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库,及时公示村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钱、管事的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该县纪委监委还指导各镇街纪委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题会议,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做到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今年1-9月,茶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82件,处理153人,其中组织处理96人,党纪政务处分57人,追缴资金55.2772万元,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茶陵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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