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三位一体”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新宁县纪委监委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三位一体”,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纪检监察专项组,制订下发《新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纪检监察专项组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工作方案》《新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纪检监察专项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镇街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等黑恶势力和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召开扫黑除恶工作研判会议,听取各职能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执纪监督。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用好问责利器,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的,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袒护包庇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今年1至10月,新宁县纪委监委共查处1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开除党纪1人;查处涉毒涉赌典型案件7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新宁县纪委监委 余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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