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三个三” 加强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为确保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取得实效,涟源市打出“三个三”组合拳,加强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三不放过,聚焦问题深挖彻查。聚焦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回头看”中交办的问题线索扎实查办,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负责,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坚持“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共问责76人,其中立案查处12人,诫勉谈话43人,谈话提醒17人,批评教育1人,书面检讨3人;责令发改局、农业局、审计局党组分别向市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三项举措,以案促改巩固提升。一是市纪委监委对查办的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以案件高发、重复发案的民政、住建系统为重点,筛选典型案件,向案发单位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二是案发单位深刻剖析案件,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发案原因剖析情况、整改措施落实、以案促改效果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估,跟踪问效,督促提高。如针对项目资金中敬老院管理、民政资金运行突出问题,民政系统开展为期4个月清理的市民政资金和民政服务机构清理整顿,清理小组由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共追缴敬老院收入23万余元,清除1000余人不合格低保,追缴27万余元低保资金。
三方监管,筑牢制度扎紧笼子。健全项目资金公开运行长效机制,加强群众、职能部门、监督执纪部门三方监管。印发《涟源市村务公开制度》《涟源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依托娄底市在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设立的“村级小微权力”特色版块、村务监督微信群、规范化村务公开栏,将民生资金、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公示,将监督延伸至群众指尖;共建立规范化村务公开栏504个,截止10月25日,平台上传民生资金6.5亿余元,村级项目建设情况1370个。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涟源市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将财政涉农资金由势力统筹整合,有效解决基层“找关系、跑项目”问题。印发《涟源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资金安全运行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重点督查。(涟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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