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强化三项机制 推进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强化三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线索共享机制。与政法机关协同作战,对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紧盯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黑恶犯罪案件,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会同市委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市县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县公安局相互移送线索20余件。定期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沟通会商,研究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
二是宣传联运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各宣传媒体加强协作配合,针对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在《三湘风纪》、《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清风株洲》等媒体发布扫黑除恶专题信息10余篇,在株洲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简报刊载工作动态1篇,并在上述媒体公开了信访举报方式,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三是督查调度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市委巡察重点工作内容,市纪委监委对各县市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项督查,切实向下传导压力,做到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同向发力、一体推进。7月份以来,市纪委领导每周听取一次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情况汇报,案管室对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帐,每天进行一次调度和进展情况收集,每周进行一次专案情况通报,通过一天一调度、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的措施加大对重点线索和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截止10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查办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4件,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3人(含政务开除1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留置1人。(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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