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对扶贫领域61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

今年来,绥宁县纪委监委着力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及时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为脱贫攻坚凝聚力量。
绥宁县在查处扶贫领域案件时坚守“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注重守住“底线”和“容错”并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厉查处;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干事犯下错误的干部,区别对待,既厘清事实,讲清纪律,又积极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该县着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公开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对通报曝光人员,组织专人定期开展回访,形成“通报曝光必访”全覆盖机制。秉持“两见面两听”,与受处分通报人员直接“面对面”,听回访对象受处分后的思想转变、工作推进、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与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面对面”,听其对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情况及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等情况的反映和评价。坚持“处理”与“挽救”并重、“咬耳”与“治病”同行,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回访计划,从关心帮助的角度“对症下药”。对处分决定心存疑虑的,由其所在党组织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陪伴、疏导;对错误认识不到位甚至拒绝认错的,从思想上找准“疙瘩”,抓住主要问题,警醒谈话与监督并行,做到精准“对症下药”;对受处分人提出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诉求,督促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做到教育与关怀并行,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受处分的6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帮助回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12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查处问责上依纪依规减轻处理2人,免予处分4人。(绥宁县纪委监委 袁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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