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靶向整治扶贫领域问题 问责213人

今年来,赫山区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通过强责任,建制度,抓整治三举措,以‘攻坚’之勇,‘绣花’之功,靶向整治扶贫领域问题。
强责任,明职责。该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及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各级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建立违纪违规问责机制,由区纪委书记为组长、区纪委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专治办)组织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各纪检室、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具体实施的问责机制。制定多个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责职能,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做到“有主体、有目标、有重点、有效果”,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监督问责合力。
建制度,重行动。该区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画好治理工作指挥“蓝图”。以区“两办”名义下发了《区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暨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行业扶贫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区纪委监委根据文件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三查”行动:脱贫攻坚暗访督查、扶贫资金检查、行业扶贫专项检查。截止9月底,通过开展“三查”行动,共发现问题115起,问责干部70人。
抓整治,促成效。按照省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工作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模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抓好落实。组织力量对全区扶贫领域问题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拉网式”核查,将监督“探头”延伸到基层老百姓身边。一方面对纪律作风松懈的苗头早发现、早提醒,另一方面对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甚至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管理,坚持优先处置、跟踪快办、限时办结,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脱贫攻坚腐败和作风问题。
据统计,2018年1-10月,赫山区扶贫领域共立案18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199人,追缴违纪资金20余万元。(赫山区纪委监委 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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