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一份《监察建议书》追回2.08万元

“县农业局对全县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整改,并追回了违规套取的补贴资金2.08万元”10月26日,笔者从通道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了解到,不久前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有力监督职能部门规范落实种粮大户补贴等惠农政策。
今年4月,该县“互联网+监督”中心后台数据库发出“预警”,部分人员疑似违规领取了2016年种粮大户补贴及2017年度种植业救灾补助。为了查明“正相”,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项检查组,专门对种粮大户补贴款及种植业救灾补助申报及领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核查组调阅县农业局及各乡镇农技站相关资料,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调取银行流水等方式,对全县18户种粮大户及63户种植业受灾户领取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了部分种粮大户虚报面积、编造虚假土地流转合同、用其他经济作代替等方式套取种粮大户补贴,县农业局存在落实政策不严格、项目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6月底,县监察委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要求县农业局核实整改相关问题,并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方式、细化审批流程,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农业局联合县财政局开展复查整改行动,深入各乡镇查看档案资料,并组织相关种粮大户座谈教育,要求按规定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9月14日,龙某雄等4人分别将违规套取的2.08万元补贴退回。该县农业局相关责任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涉农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涉农补贴的申报、审批、发放流程,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确保所有惠农政策不走样、不缩水。
“监察机关可以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它具备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释放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这监督“利器”,让监督更加有力有效。(通道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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