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三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

今年以来,永州市纪委监委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中,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查,集中力量查,带着问题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一是突出重点查。制定《永州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工作抽查方案》,突出重点,推进“四查四看”,实现督查清理过程、参与部门全覆盖。查部门履责,看市、县区、乡镇、村是否按要求开展工作部署,是否召开动员会、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开展业务培训等;查自查自纠情况,看是否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自查自纠,是否建立自查台帐,自查结果是否及时上报;查县区筛查,看是否建立筛查台帐,问题线索是否移交查处;查执纪问责情况,看是否发现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在监管履职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的情况,是否查处典型案件,是否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二是集中力量查。明确由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至五室主任带队,抽调市农委、市经管站、市发改委等部门业务骨干20余人成立五个抽查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市各县区农村集体“三资”情况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带着问题查。市专治办成立两个暗访组,针对网络舆情、信访举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市暗访组先后深入道县滴水营村、零陵区涧岩头村、江华井头湾村等实行“点穴式”暗访,共发现问题29起,均进行了交办。
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24725个(其中:乡镇级11个,村级2004个,组级22710个),清理账面资产总额343699万元,核实资产总额440123万元,发现问题线索337个,受理举报231件,立案162件,处理163人,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78.93万元,追缴资金125.13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果。(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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