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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下猛力”治理住房扶贫领域“微腐败”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1-21 16: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新田县纪委公开通报2起住房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枧头镇彭梓城村党支部副书记尹某因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评议标准的儿子一家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申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补助资金10万元,于2018年10月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从全国扶贫系统信息网中,并清除其子一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取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资格。龙泉镇塘家铺村原支部书记朱某以低保户朱某林名义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万元,本人实得0.85万元。2018年9月,朱某主动退还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今年来,新田县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全局,重拳治理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突出问题,取得显著成效,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一是五级审核把关压实责任。推行住房扶贫问题排查上报情况驻村干部、包村镇领导、分管镇领导、镇纪委书记和乡镇长“五级审核把关制”,对2013年以来享受危改补助资金的4181户进行“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的2904户进行了逐一排查,清退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置户178户、602人。对951户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项目审核报关不严或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被约谈。二是问题分类处理提质增效。危房改造领域问题多、涉及广、情况复杂,为既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好“事”,又按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好“人”,该县创新出台《新田县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分类处理意见》,对补助对象不精准、房屋建设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到位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等四大类17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标准逐一进行了规范量化,在提升操作性的同时,让每一个问题的处理真正经得起群众的评判和历史的检验。制定《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县城购房安置政策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处理意见》,牵头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政策的自查自纠,截止6月底,全县951户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收回调整项目资金近1.2亿。三是突出案件查办强化震慑。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组建由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的3个住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每组负责四个乡镇的督查督办和案件查处工作,对住房领域腐败问题实行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前三季度,共排查住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3个,已立案审查19人,予以问责和组织处理38人,移送司法刑拘8人,追回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00.68万元,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县形成强烈反响,推动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纵深发展。(新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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