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三部曲”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5月,文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9月被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这是临武县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查处的一个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
今年2月份以来,临武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推进、与惩治“蝇贪”有机结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精心谋划,压实责任。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重点治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同时,明确相关纪检监察室和各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监察的责任分工、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构建了上下联动、“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全面排查,挖掘线索。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的信访功能,对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的528件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共发现8件涉黑涉恶及“保护伞”信访件,已办理完5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当中。同时针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群众关注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主动出击,联合组织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村(居)“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00个支村“两委”干部队伍开展涉黑涉恶、违纪违法专项排查。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辖区内支村“两委”成员和临聘人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进行全面摸查,暂未发现现任支村“两委”干部队伍中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
严厉打击,惩处到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对于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以“树德务滋,除恶务尽”的决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深挖细查,通过“一案三查”,查处了村干部文某某等人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问题。同时为了实现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政法委、县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案发地召开教育警示大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制度漏洞,要求案发单位亡羊补牢,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截止11月份,因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5人,通报1个单位。(临武县纪委监委 陈金足 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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