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失而复得的贫困生补助

11月13日,祁东县永昌街道两名贫困户胡兰和周武艺,分别从祁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宇森的手中领回了300元和325元。
“想不到事情都过去一年多了,我还能分文不少的领到这笔钱,真是太感谢纪委的同志了”胡兰接过失而复得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紧紧握住了刘宇森的手。
两人领到的钱都是他们的孩子2017年上学期被班主任张老师拆分少发了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
事情虽然过去了一年,但这一问题还是被发现,这要得益于祁东县委推行的脱贫攻坚常态化巡查督查。祁东县委派出了25个脱贫攻坚巡查督查组,每个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这也是祁东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干部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常态化的巡查督查,广泛收集梳理排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干部作风问题线索。
10月23日,刘宇森在巡查督查玉合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时了解到,2017年上学期,山硚村贫困户周武艺的儿子就读初三,只享受了300元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国家规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625元每学期,这一情况引起了刘宇森的疑惑和注意。
“国家的扶贫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贫困学生应该得到的补助一分都不能少。”刘宇森决定查个水落石出。
经调查,原来在班主任张老师的安排下,胡兰的儿子胡同学取出自己的625元贫困生补助,分了300元给周武艺的儿子周同学,2017年上学期胡同学与周同学共享一个贫困生名额。胡兰和周武艺因顾忌到自己的孩子还在校就读,也就没有据理力争。
两个贫困生共享一个贫困生补助名额,那另外一个贫困生补助名额哪去了?
班主任张老师在调查中说了实话,被其匀出来的一个贫困生补助名额给了班上的另一名学生,经调查这名学生家长名下有房有车,该学生不符合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要求。
国家好的扶贫政策,却被老师变成了“劫贫济富”,贫困户的利益岂容侵蚀。
违规发放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25元被责令追缴,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根据相关规定对班主任张老师和学校分管扶贫的领导启动了问责程序。
祁东县纪委监委将收缴的625元贫困生补助分别退还给了两名学生的家长,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始的那一幕,2名贫困学生的补助款在时隔1年后失而复得。(祁东县纪委监委 贺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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