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开展村级巡察 增强扶贫实效

今年来,汉寿县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村级巡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增强扶贫实效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该县纪委出台了《汉寿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方案》。推行“县乡纪委协作、乡镇纪委分片”的村级专项巡察工作机制,将全县1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高新区按纪委内部科室联系单位的情况划分为6个协作区。成立了27个村级专项巡察组,选派100多名县、乡纪检干部主动下访,走村入户,全县 33个贫困村均纳入巡察范围,县纪委设有6个专项巡察组对乡镇的“贫困村”进行重点巡察、提级巡查,做到上下“一盘棋”。
村级专项巡察对象为全县各村(社区)支、居两委领导班子及社区干部。主要巡察村(社区)支(居)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在“三资”处置、各项资金使用等工作中存在是否失职、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重点针对“三资”处置、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危房改造资金及低保发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实等12个方面的问题。按照“摸清家底、宣传发动、走访群众、调查问题、告知真相、处理追责、整改提高”七个步骤进行。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广泛接触村干部、党员骨干、老干部、群众代表等,共走访群众2300人次,张贴巡察公告700多份,发放巡察告知书6000多份。
各巡察组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走访座谈、调查等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建立村级巡察问题线索台账,进行初次研判,分类处置,共收到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线索788条,经汇总分析,筛选核查,形成有价值的问题线索154条。对重点问题线索巡察组及时跟进,由分管常委(副局长)牵头,召开会议,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对问题事实、性质认定等反复甄别,找准选出薄弱环节和矛盾点,作为关键环节和突破口,集中力量进行审查。截至11月19日,共立案354件,同比增长43%,涉及科级干部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9人,收缴清退涉及扶贫领域各类资金1500万余元。(汉寿县纪委监委 李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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