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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用好“四种形态”惩治扶贫领域 “微腐败”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1-29 08: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邵阳市纪委监委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的纪律保障。
    教育预防为先,打好扶贫干部“预防针”。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重预防教育,不断加强对扶贫领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筑牢思想防线。对扶贫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纪法宣讲,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2000多人次;制作发放扶贫政策宣传手册万余份;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316人次。
    紧盯关键位置,重点处置扶贫腐败。该市纪委监委紧盯贫困村居社区班子成员、扶贫专干,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扶贫领域突出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不收敛、不收手,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隆回县司门前镇杨柳村党支部书记赵某违规将危房改造指标给其父亲刘某,且未自查自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补助款上缴财政。
    严把政策界线,合理运用“四种形态”。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执纪问责界线,采取宽严相济,治标与治本并重,区分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区别对待因公失误与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与方法不当等不同情况,避免“泼冷水式”的执纪,挫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纪律规定既有威严,又有温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犯下错误的干部,区别对待,既讲清纪律,又积极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1-10月,在查处问责上依规依纪减轻处理22人,免予处理10人。
    1-10月,该市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干部1493人,其中党纪政务轻处分518人,党纪政务重处分138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邵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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