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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对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零容忍,问责132人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1-29 09: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该同志在驻村期间,严重违反驻村纪律......根据《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晃办〔2018〕9号)第十三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对谭某某同志予以召回。”11月12日,新晃县通报对8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处理结果,召回2人,约谈6人。
    为确保2018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新晃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配套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新晃侗族自治县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损害群众利益等7大类问题20余种问责情形。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专项督查、专项巡察、信访举报办理、“双贴一提”活动、“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碰撞等手段,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2018年1-11月,该县因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问责13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人,约谈、诫勉谈话110人,召回驻村帮扶工作队员2人。(新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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