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衡山县:为贫困户守住“钱袋子”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1-29 11: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把“救命钱”当作“唐僧肉”,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冒领……既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又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衡山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为贫困户守住“钱袋子”。2018年衡山县纪委监委共追缴违规扶贫资金3.94万元,退回群众扶贫资金8万元,对存在超范围列支扶贫资金39.58万元,已按原渠道全部追回。
    为保障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衡山县纪委监委指导各乡镇党委以整村推进为载体,以在册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为重点,不断优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有效地加强了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在资金使用上,严把“选项、立项、申报、审批、发放、效益”六道关,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四不一公开”(即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不准截留、不准优亲厚友,坚持上榜公开);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健全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监督上,实行项目资金动态管理,县、镇、村及各扶贫项目均指定专人负责,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加大对扶贫项目确定、扶贫资金流向等扶贫领域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同时要对扶贫项目运作过程进行监控,保证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被跟踪监督,消除扶贫项目运作中的监管“盲区”。
    衡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了纪律监督、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扶贫项目资金的合法、合理、有效使用,让“救命钱”真正用在了该用的地方,看住了贫困户“钱袋子”,斩断了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衡山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