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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紧盯“微小权力”,亮剑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2-06 17: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芦淞区纪委好样的,连村民小组组长都被移送审查起诉了,还被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维护了我们村民的切身利益”一名村民在看到典型案例通报后说到。
    今年以来,芦淞区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1-11月,共查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5起,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8人,移送司法1人。
    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情报部”作用,通过在“清风芦淞”公众微信号开辟监督举报端口,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范围、方式等措施,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平台,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将群众“上访”变成纪检监察干部“下访”,积极主动收集问题线索,鼓励群众依法举报,擦亮群众监督的全方位“探头”。同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畅通反腐败“绿色通道”,实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移送通报常态化。
    明确问题靶向。紧盯“两个重点”,以点带面做到精准执纪。瞄准重点人群,即村支“两委”等与基层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基层干部;瞄准重点领域,即查处民生领域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线索,在惩治基层腐败的同时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坚持“一案双查”,倒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
    坚持严查快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涉及群众身边腐败等重要问题线索,启动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主要领导“督办”、通过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等方式进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把关、谨慎处置,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处理结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对于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指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芦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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