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1—11月扶贫领域处分112人 追缴资金51.2923万元

今年来,常宁市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不放松,今年1-11月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38人,追缴违纪资金51.2923万元,退还群众29.3819万元,下发通报9期。
据悉,自常宁市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办公室成立以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创新方式方法,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加大监督力度。紧盯扶贫资金管理,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三重一大”监管事项,重点监督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和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扶贫资金依规、及时拨付到位。发挥镇街纪(工)委作用,严格落实村账镇管、逐级签批等管理制度,全程跟进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加大督查力度。紧盯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集中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活动,组建督查组对全市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部门、22个乡镇(街道)和408个村(社区),重点检查47个贫困村。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交办函,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市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进行从严追责。
加大教育力度。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教育,多次网上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过谈话提醒、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震慑。
加大问责力度。加大对克扣、截留、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重拳专项整治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常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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