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擦亮村务监督“探头” 预防扶贫领域腐败

今年以来,永州市零陵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擦亮了村务监督“探头”,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的发生。
坚持“惩”“预”并举。该区纪委监委在大力惩治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同时,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乏力,农村“雁过拔毛”式腐败易发多发的实际,探索推进“村务监督月例会”,为着力构建预防遏制基层“不能腐”机制积极探索实践。
坚持依规履职。出台《零陵区“村务监督月例会”实施意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委员职责、权力义务等工作机制予以规范。要求重点奏好村务监督月例会“三部曲”。即:会前“协奏曲”、会中“进行曲”、会后“落实曲”。会前,坚持问题导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了解民意诉求,明确监督重点。会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级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地、惠民项目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提问质询和表决。会后,结合会议的公示公开,作好议定项事项实施的监督和群众的解释工作。通过全程参与监督,实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的目的。
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确保村务监督“探头”不蒙尘。
据统计,该区334个村(居)委员会自全面实施“村(居)务监督月例会”以来,共召开会议3674次,参与监督事项14756场次,有效地预防扶贫领域腐败450余起,深受干部群众欢迎。(零陵区纪委监委 陈家辉 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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