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剑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4人被问责处理

今年以来,石鼓区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严查基层贪腐,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11月份,该区共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2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12人,追缴违纪资金11.074万元,曝光典型案件14件14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具体抓手,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推动各单位落实扶贫责任,提升扶贫督查实效,石鼓区出台了《脱贫攻坚督查巡察工作办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一旬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轮一问责”工作要求,对重点线索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办理”,限时办结。对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律实行台账管理,办结一个,销号一个,聚焦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坚决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案件查处“零容忍”。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追责,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帮扶责任人,一律按照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所在单位的责任。同时,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效果长效保持。(石鼓区纪委监委 刘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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