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以“三促”强化标本兼治

津市市在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坚持标本施治,既在具体事、重点问题上出重拳,又在立规矩、促长治上做文章,实现了“惩”与“治”同向、同步、同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督查促整改,实现“监督就在身边”。“一旬一主题”开展监督检查,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通过明察暗访、提醒谈话等方式,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治理,防止“小错”变“大病”。如4月,集中整改对象识别不准、帮扶工作不实等6类11项问题,组织处理3人;5月,针对脱产驻村开展暗访,约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4家后盾单位负责人;6月、7月,连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周行动,发出督促整改函41份,限期整改苗头性问题70个;8月始,开展三、四季度专项督查,完成1轮专项巡察;10月始,按要求开展产业扶贫领域治理,重点压实部门自查责任,持续绷紧干部脱贫攻坚纪律之弦。
以通报促警示,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少数人的教训来警醒绝大多数,促进反思反省,强化收手知止,倒逼责任落实。今年来,共发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14期,通报曝光83人,其中,对扶贫政策不熟悉、不了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的34名帮扶干部一律点名道姓,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针对查处的毛里湖镇同乐堡村套取30万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对村直接责任人,毛里湖镇分管负责人,市扶贫移民开发局项目股负责人一律进行通报,向全市传递出“坚决上溯追责,防止责任空转”的强烈信号,有效督促了各职能部门把责任挺在前面、把功夫用到平时。
以剖析促立制,写好“后半篇文章”。在一案一通报的同时,坚持一案一剖析,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惩治工作的落脚点,既堵“管涌”更筑“堤坝”,确保取得“查办一起案件,整改一类问题,健全一套机制”的效果。如印发《帮扶工作指南》,明确干部“帮扶谁、帮什么、怎么帮”;针对危房改造领域违纪问题,督促住建、财政、镇(街)等建立住房安全联席例会制度,确保精准认定、改造和监管,并由镇(街)纪(工)委牵头开展“危改验收”;针对一例套取医疗救助资金问题,督促开展“小微款项”全面自清自查;针对专项资金存在的廉政风险,督促农业、民政、扶贫移民等职能部门完善6类资金监管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审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审计,有效构建了层层设防的体系。(津市市纪委监委 郭勇 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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