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践行“四种形态”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62件62人

近年来,零陵区纪委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通过“学、常、严”,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战线前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学:强化学习,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精神内涵。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坚持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
常:抓早抓小,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机制。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把好问题线索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充分利用通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等问责手段,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止由违纪滑向违法。今年以来, 扶贫领域诫勉谈话15人,提醒谈话52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自上而下、抓早抓小的强大合力。
严:严保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全覆盖、零容忍。“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十八大后,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扶贫领域腐败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截至11月,零陵区纪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98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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