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回头看”

“现在堰塘清淤好彻底,明年的庄稼旱涝保收了!这多亏了县纪委监委干部对工程质量的‘回头看’……”连日来,在澧县如东镇鲁家村刚刚竣工的7口堰塘工地上,当地群众赞不绝口。
“对扶贫领域的工程必须‘回头看’,对质量打折扣,要限期整改,停止资金拨付,并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今年3月,澧县纪委监委涉农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截至12月5日,共发现资金拨付迟缓、项目推进滞后、施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线索7大类共49条,其中资金拨付不及时共165.7万元,项目资金挪项支出共37.23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共49.12万,违规现金支付移民资金10.8万元。
对已建成工程开展“回头看”。结合县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单位2016年、2017年已建成的项目工程进行了“回头看”,抽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单位财务室、工程管理部门人员下现场逐一查验,走村入户,听呼声,摸实情,对施工资料、验收资料、资金拨付账目等展开复核,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较大的扶贫项目进行重点关注。
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为防止在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单位开展自清自查,主动查找问题,堵住质量漏洞。对扶贫领域的强农惠农富农项目,通过看工程原材料、设备是否达标,参建单位是否有资质,施工程序是否规范,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有安全隐患等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喊停。
整改问责和建章立规并重。为确保整改出实效,县纪委监委明确专人进行督促,要求限时提交整改报告,逐一验收逐一销账。整改完成后,县纪委监委对自清自查阶段没有呈现出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整改敷衍了事,蒙混糊弄、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与此同时,根据各单位项目管理办法不统一,不规范,有寻租空间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澧县扶贫领域项目管理办法》《澧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澧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构筑长效机制。做到有规可依、有矩可循,通过制度管人管事。(澧县纪委监委 王瑶)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