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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领域巡察整改落实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2-14 11: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衡东在已完成的五轮巡察中,对14个贫困村、9个扶贫领域行业部门、7个有脱贫攻坚任务乡镇进行了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重点问题27个,交办扶贫领域立行立改问题6个,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条。为确保巡察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到位、线索查办到位,衡东在不断充实巡察“六步工作法”的基础上,聚焦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督查和成果运用,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建立专项督查、巡察建议、成果共享机制,助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做深做实巡察的“后半篇文章”。
    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县委第五轮巡察中,专门组建一个巡察组开展整改督查工作,采取“1托17”的形式实现整改督查全覆盖。巡察组将巡察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列出汇总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有重点地监督检查,看巡察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发现是否有新的问题存在。
    建立巡察建议机制。在梳理分析巡察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中,发现有的乡镇对县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县委巡察组在进行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由县委巡察办汇总问题情况,以巡察建议的形式向县财政部门、县扶贫办进行移交,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县委巡察还就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验收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5份,有效扩大了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的成效,凸显“1+1>2”效应。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衡东将县专治办、驻村办、扶贫办、巡察办等部门进行资源大整合,成立了常态化督查组、专项督查组、机动督查组、巡察督查组四个专门督查组,重点开展联合督查,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职能优势互补的重要作用。巡察组在开展脱贫攻坚巡察中,充分利用各类脱贫攻坚监督成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将其作为印证问题的参考依据。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纳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效形成监督合力。(衡东县纪委监委 刘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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