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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三个突出零容忍黑恶势力“保护伞”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2-18 15: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后,株洲市石峰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以常抓不懈的定力和信心,形成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突出专项工作整合,做到“破网打伞”全覆盖。一是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对群众身边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村霸等黑恶执力进行深挖;二是把扫黑除恶同当前石峰区新一轮征地拆迁工作结合起来,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扰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等行为背后的黑恶执力进行深挖;三是把扫黑除恶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紧盯村“两委”、街道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方面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
    突出线索渠道拓展,做到黑恶信息不遗漏。一是认真分析,用好群众信访举报平台。通过在全区拉网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深挖群众信访举报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二是主动收集,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片负责制度。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
    突出“打伞”机制完善,做到纪法衔接更协调。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今年来,株洲市石峰区纪委监委共排查怀疑似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5件。(
石峰区纪委监委 周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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