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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打好“组合拳” 严惩“微腐败”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2-19 08: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们这个村道的道路硬化合同是我用别人的名字虚构的,实际这笔钱我用到茶园组组道硬化上了。”
    “村里的林场公益林补贴金我截留了一部分,没有根据国家政策按亩足额发放,总共少发放了四千多元吧。”
    ……
    随着衡阳县溪江乡原高余村村官朱某某的交代,衡阳县又一起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予以查处。
    今年来,衡阳县护航脱贫攻坚,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全县扶贫领域共立案34件,立案办结32件,查处109人(其中组织处理76人,党纪政务轻处分26人,党纪政务重处分7人),追缴违纪资金61.1万元(上缴财政37.38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3.72万元)。
    一是加大信访处置力度。县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积压件“大起底”,对扶贫领域信访件优先处置、优先催办、优先会审,切实做到“一天批转、五天信访了结、十五天立案办结”。通过信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惩治背后可能存在的微腐败问题,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的发生。
    二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各乡镇纪委、县直职能部门纪检组切实加大对基层站所、股室、二级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民生资金、惠民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在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方面出现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从重惩处;对相关部门拨出去的钱、安排下去的项目,不闻不问、监督失职导致问题频发的,坚持从严问责。
    三是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各乡镇纪委、相关部门纪检组不断完善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资金管理等制度,尤其是群众关注的扶贫资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民生问题,要做到政策公开、执行透明、程序严密、责任明确,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脱贫攻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加强责任落实,用监督的“利剑”斩断伸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确保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衡阳县纪委监委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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