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四个坚持”开门治理扶贫领域信访难题

今年以来,湘潭县纪委监委坚持开门搞治理,落实领导带头处访、全员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采取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不断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62件,立案审查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7人,形成了强大的监督执纪震慑效应。
一是坚持压实责任。坚持“领导抓、抓领导”,把开展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作为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专治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对专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督促落实。同时,对标上级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三年工作方案》,明确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行动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统筹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作用。
二是坚持台账清零。建立了《2018年扶贫领域信访受理交转办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及时跟踪办理进度,动态“清理”。制作下发《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有关情况统计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分析,半年进行一次专项办理行动工作总结,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调查核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
三是坚持优先处置。坚持“巡视巡察交办件不过夜”的原则,对扶贫领域交办件“当天受理、当天呈报、当天分流”,及时处置落实到位。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领班扶贫领域信访件,认真听取利益诉求,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疑难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共领办6件次相关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实行直查直办、提级办理、优先处置,一查到底,对信访举报件提级办理16件次。
四是坚持督查督办。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扶贫一线,采取“四不两直”“点穴式”的方式,对扶贫领域信访举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定期召开信访专题会议,对扶贫领域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办,并对办信不力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共约谈提醒4人次。(湘潭县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